時間:2017-11-14 19:07:27 閱讀數:15881
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公司的有關規定,當旅客購買了機票后,旅客就和某一航空公司繼承人產生了一種契約關系。承運人有責任而且應該將旅客運送到目的地,包括旅客所托運的行李。如果在航空運輸期間,旅客所交運的行李發生毀滅、遺失或損壞,則承運人應承擔相應的責任。因此,當發生旅客由于某種原因而誤機時,為了對旅客負責,航空公司須將該旅客所交運的行李從飛機上卸下,才讓飛機起飛,以免發生旅客在甲地,而行李在乙地,從而給旅客的工作、生活帶來不便的情況。
同時,這也是保證航空運輸安全的一種措施。國外曾發生過旅客將危險物品交運后,故意誤機而引起航空運輸事故的事件。所以,從飛機上卸下誤機 旅客的行李,也是為了保證廣大旅客的安全。